4.29.2006

審計報告

先看一看明報影視監察版專欄的評論:

政府的一套不適用於港台

【明報專訊】要理性看審計署炮轟港台的報告,有一個先決條件,就是不應像王永平那麼激動。連被轟的港台也作出冷靜的回應,王永平作為局長,真的反應過激了。

另一先決條件,是假設如果港台不是在政府框框之下,是一間有獨立運作的公營廣播機構,這些指控是否成立。政府已有一個獨立委員會研究港台的未來定位,兩件事其實是一件事。撇除那些細微細眼的買飯盒買報紙和多次春茗事件,我們看得出審計署的主要態度,是在目前政府體制下,港台的運作模式是不可接受,不利政府強政勵治的目標。解決方法理性的判斷,只有兩個——(一)跟足政府的一套﹔(二)脫離政府架構。

審計署的報告,明顯是從政府一套的那把尺去量度港台。

即使在這一套之下,港台被指涉嫌浪費公帑的數目,相比其他動輒數千萬的,是微不足道的小數目。

一年75萬的應酬費,在同業來說,簡直少得可憐,6次春茗只花了5萬多,也稱得上酒微菜薄吧。審計署有其責任,政府部門確應遵守政府的管理模式,但港台既是政府部門,也是傳媒,角色是有衝突的。誠如王永平所說,的確與言論自由編輯自主無關,但也不需太激動。過分激動只會令人有更不尋常的聯想。

以OT形式叫港台司機晨早買報紙,其他電台也有此需要,但一般由節目助理解決,但在港台的體制下,用司機出OT可能比請助理簡單。傳媒是有行規的,正如政府部門有規有矩。港台運作了幾十年,與政府相安無事,為何近年不斷被抽秤﹖是否要一再告訴大家,政府的制度,真的不適用於港台﹖

郭繾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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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台作為一個政府部門
當然有責任要善用公帑
但它亦是一個傳媒機構
有必要用較彈性的方式處理
跟一個做公務員的友人
討論過港台問題
友人說
如果港台依足政府指引去做
根本沒法運作

我老是覺得
那些做審計的人
永遠不會深入去了解
被審核機構的實際運作
為批評而批評
外行人看內行
所以認為這次審計署報告
批評港台是有點過了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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