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
在網上一個新聞組瀏覽,看到一位網友表示,前男朋友對自己不忠而耿耿於懷,有人則回應指這位網友分手分得合理,又有人揶揄,某些人懂得回頭的是厚著面皮。在聖經上,有這一段故事:
耶穌上了橄欖山。清晨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,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,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他們說這話,是要試探耶穌,好能控告他;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。耶穌遂直起身來向說:「婦人!他們在那?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我不是要說什麼宗教問題,只是想指出耶穌在當日說了,「誰若沒有罪,就向她擲石吧!」,幸而那些群眾很誠實,一個一個走了。
想深一層,我們能否這樣誠實,面對自己其實都是罪人這個事實呢?不是單純的理念,而是實實在在,黏在身上的罪感呢?在批判別人的時候,有否想過自己也曾犯上類似過失呢?
為何今天看到的人,總是貌似權威人士,然而口吐道德訓導,好好地教訓別人,兼且訴說別人的不是呢?或者說,他們是更聰明了,因為他們懂得透過定別人的罪,讓別人,也讓自己感到,自己不是罪人。「看,那人多壞,我就沒有這麼壞了。所以,我不是罪人。」這樣便順利成章,令自己的批判更為有力。

0 則留言:
發佈留言
訂閱 發佈留言 [Atom]
<< 首頁